學生抗議及佔領運動要求香港實施更大程度的民主;表面上,這場政治運動以民主理想為出發點,主要為爭取:一、2017年特首候選人提名程序機會均等;二、廢除立法會的功能組別。
更深層的問題是,此行動反映出受到中國對外開放及經濟全球化的影響,香港的經濟、社會矛盾日益加深,已達臨界點,雖然此等矛盾在1997年前已經存在,但回歸後一直未獲正視,致令一切問題的根源歸咎於不民主的政治制度缺陷。
本地「有產階級」(haves)與「無產一族」(havenots)之間差距日益懸殊,加上中產階級機會遞減的觀感漸成,令愈來愈多人(特別是年輕人)相信問題根源在於政制安排。
當前的政治紛爭反映出「建制論說」與「自下而上論說」兩大政治論說無法就香港的未來發展找到共同的立足點,加上受到北京政府因素的影響,雙方之間的分歧更難收窄。在六四事件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議題上,「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先後與北京政府對着幹,導致北京政府向「建制論說」支持者進一步靠攏。
北京政府傾向支持「建制論說」固然與《基本法》有關,但隨着「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對中國批評日多,此種傾向自然日益明顯;北京政府的取態,改變了兩方勢力固有的平衡,釀成本地雙方自1966及1967年暴動後形成的均勢出現失衡。當年的暴動成因不一,但工業經濟發展迅速無疑是其中關鍵因素。
自下而上 形勢逆轉
1960年代,在香港生活及工作甚為艱苦,政府官員貪賄成風,普羅大眾對英國殖民統治的不滿情緒日益高漲,社會騷動瀕臨沸點;1965年天星小輪加價令群情洶湧,時任市政局議員的葉錫恩發起反加價請願行動,共收集得2萬名市民簽名。
1966年4月4日,蘇守忠身穿寫上「支持葉錫恩」(Hail Elsie)字樣的黑衣公開絕食,隨即被捕入獄,短短數天,事件迅速升溫,爆發全面示威及暴動,警方發射數以千計催淚彈應付,宣布戒嚴之餘,並警告暴民有遭槍擊之虞。
暴動風潮過後,各種行業協會及工會相繼成立,各類社會服務亦大行其道,反映政府政策有所改變,針對香港工業經濟急劇發展所產生的深層社會矛盾而尋求化解之道,為工業資本主義展現親善面貌,不少非政府組織隨之壯大,並與政府建立密切關係。這些團體都得以在公共政策範疇中佔較大席位,以及獲得撥款資助,從此在社會、政治與行政的領域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環。
我在本欄曾將這個非政府社會界別歸納於政務司司長的政策範疇,以別於財政司司長政策範疇中的商業經濟界(參見2011 年3 月9 日「香港政策環境的矛盾」一文),港英殖民時期之際,雖然商業經濟界在政策事務方面一向扮演主導角色,但非政府組織的支援角色亦很重要;1990 年頒布的《基本法》中,蘊含的政治論說,其憲制上的原意在於保存香港當時的既定制度。
如此政制安排成於1970年代,當時本地製造業經濟仍方興未艾,但及至1990年代,香港急劇轉型為服務業經濟,再度面臨巨變,為應付新時代新挑戰,必須訂立另一套政治論說,因而亟待雙方共同努力,以化解已出現的種種社經矛盾。
非政府社會界別中政策倡導者及中堅分子的傳統處事方式,雖已與時代脫節,卻未被揚棄。1970年代的香港仍有年輕的勞動人口,但今時今日人口正迅速老化,對於「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所鼓吹的種種高昂社會福利計劃,社會負擔能力有限實在顯而易見,這對「建制論說」自然構成重大影響。
「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既對經濟轉型所帶來的種種挑戰一知半解,對闡釋有關經濟政策更不感興趣,只聚焦在足以引起廣泛關注的社會及政治議題。在他們心目中,民主選舉已成為實現其社會政策的手段。
至於「建制論說」支持者,則因懾於民粹主義威脅,而利用北京政府對「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的戒心,不時合力阻撓民主政制改革的進程。
另一方面,為求擴大政治上的支持,「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中的激進分子變本加厲,對北京政府大肆抨擊,北京政府則依靠本地親北京組織團結基層群眾,藉以抗衡,以免其進一步在民間坐大。於是這派追隨者忽然在社會政策議程上面臨前所未有的政敵,更要被迫競爭有限資源,甚至在社會政策範疇內的固有組織網絡及支援,同樣備受挑戰。面對當前種種變化,就連這派自1970年代以來的一貫運作方式,亦面臨重大考驗。
建制論說 漏洞頻生
香港在1990 年代經歷社經蛻變的挑戰程度之大,與1960 年代不遑多讓,可惜各有關方面卻未能就如何迎接挑戰,構建出共同的政治論說。「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與「建制論說」支持者一直針鋒相對,各不相讓,堅執己見,不但引致紛爭不斷,政治陷於僵局,更令社會大眾日漸相信「建制論說」先天缺陷嚴重,社會上對富豪經濟或地產霸權的批評,遂漸有市場。
港英時期,「建制論說」所以言之成理,只因香港當時並沒有民主,管治者為倫敦派來的總督,與本地商界及專業精英毫無轇輵。港督與此等本地利益集團固然合作無間,而且關係融洽,既毋須仰其鼻息以確保祿位,自亦能加以駕馭,在決策上不會受其左右。
憲制上港督受命於英女皇,位高權重,可維護法治、維持小政府、推廣自由企業經濟、保障公民自由,亦有權推動資本主義展現濟世為懷一面,1960年代末以後實施的社會政策即屬一例。
香港的政制安排整體上有利於資本主義,不過,個別資本家未必能從中受惠,商家深明競爭環境雖云公平,但市場上適者生存,成功難免競爭激烈,營運不濟的英國商行紛紛被華商收購,例如會德豐被包玉剛收購、和黃及港燈被李嘉誠收購、中華煤氣被李兆基收購。
1997年後,特區行政長官須由本地人擔任,本地政治生態從此變天,「建制論說」隨之出現漏洞。究竟行政長官應向商界及專業精英選委負責,抑或向有普選權的廣大市民負責?
自漢朝以來,中國歷代中央政府有鑑於郡縣官吏勾結地方勢力的挑戰,為確保吏治清明,中央政府於是制訂郡縣官吏定期調遷的制度,官員調任的制度一直沿用至今,以減低官吏貪污瀆職的機會。中國歷史上貪污一直是備受中央政府關注的挑戰,對國家的穩定繁榮構成極大威脅。
基於「九七」的情況,中國政府容許香港精英在政治上扮演特別吃重的角色,一開始,本地商界及專業精英的意見甚獲中國政府及官員垂青。為求確保「一國兩制」廣受香港各界及國際輿論認同,如此安排可算不無道理,但卻出現另一漏洞:由資本家自己管治資本主義社會。
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政府的一大功能在於充當中立裁判,確保人人得享公平競爭環境,維持資本主義遊戲規則等同維護法治,這對於財雄勢大精英階層的尋租活動,不啻是最佳防禦,既能活化資本主義制度,也能強化「建制論說」。由資本家負責創造財富,可促進經濟繁榮,但一旦由他們掌管政府,就只會導致社會不穩。
1997年以後,「建制論說」日難令人信服,在市民眼中,商界及專業精英階層看來重視維護自身利益,多於維護社會大眾福祉,本地社會形成「有產階級」與「無產一族」互相對立的現象,對以機會均等、競爭公平為號召的論說而言,無疑是一大諷刺。
社會上對立法會一直保留功能組別及特首選委會只屬小圈子玩意的大肆抨擊日盛,這最初只是「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為求達到政治目的所採取的政治手法,後來卻隨着僵局持續、社經矛盾深化,大眾(特別是年輕人)漸感不滿,日益廣受認同,演變成對政制安排的批評,以及對種種社會不公現象的控訴。
「自下而上論說」追隨者的致命傷在於觸怒北京政府,又無法推進任何政治目標;追隨者日見分裂,最佳成績莫過於單靠政治雄辯貶損「建制論說」的公信力,激進派也藉此伎倆招攬不滿的年輕人。
在兩大政治論說爭議中,北京政府被迫承擔最大責任,實不足為奇。北京政府失誤之處在於過分偏袒,須知政治上有所謂「朋友相親,敵人近身」之說。
1997 年後的政治安排令到香港的深層社經矛盾增加,社會進一步兩極分化。事已至此,只能通過普選方式選出向大眾問責的行政長官,方可有望化解兩大政治論說之間的分歧。
參考文獻:潘慧嫻《地產霸權》,香港天窗出版社, 2010Joe Studwell, “ HK should focus on its fighton the tycoon economy, ” Financial Times, 6October 2014「香港政策環境的矛盾」王于漸,《信報》,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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